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独立开展各级各类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学校2023年预计招收58名教育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通知为准。专业代码及名称拟招收人数考核科目305教育学部(023-68366566)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48①1001英语②2011材料审核③3011综合考核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045174汉语国际教育330教师教育学院(023-68252965)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10①1001英语②2011材料审核③3011综合考核
三、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与招考方式
(一)学习方式学校2023年教育博士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二)报考(录取)类别教育博士考生须以定向就业方式报考,其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但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按定向协议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责任自负。(三)招考方式学校教育博士仅接受“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四、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教育博士考生,除符合学校“申请-考核制”考生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报考条件:(一)截至2023年8月30日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二)报考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为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三)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为具有教育管理经历、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四)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为具有相当成就的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3月17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edu.cn上的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请考生务必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确认,确保准确无误;报名时间一旦截止,填报信息不得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二)申请材料提交2023年3月31日前,考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请认真阅读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实施细则)。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报考。1.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有独立人事权)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须注明岗位性质及人事编制情况。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3.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5.学籍学历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该认证书的承诺书。6.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8.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0.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1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12.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六、材料审核与评价
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评价,对形式审查通过者,进行材料评价。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材料评定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后续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七、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学校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时间初步安排在2023年4月,具体综合考核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及考核方式由二级招生单位在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
八、录取与就业
学校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情况,按照其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示。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学校二级招生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并对综合考核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同时对综合考核和录取过程的考生咨询和质疑及时进行答复和解释。若有违反相关规定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的各项考试成绩、考核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规定的入学期限内有效。所有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未经学校允许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报到的;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的。毕业后,所有毕业生履行定向就业协议,派遣回原工作单位。
九、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信息公开
(一)学校按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必要的考生及考试信息、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二)学校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实施细则、录取规则、招生人数、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一、基本学制及学费
(一)基本学制学校教育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前2年采用短期集中方式授课,完成课程阶段学习;课程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教育博士的基础课程在录取当年的11月前完成面授学习,其余课程在次年的3、4月份完成面授学习。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学校二级招生单位具体负责培养与管理。(二)学费学校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60000元,论文期间相关费用20000元。
十二、其他说明
相关事宜请向教育学部(电话:023-6836656)或教师教育学院(电话:023-68252965)咨询。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本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